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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备及建校初期大事要览


发布部门:档案馆  发布时间:2013-09-12  浏览次数:

(校档案馆馆藏1975-1980年资料摘编)

1975-1980年是学校筹备和初建时期,为了使大家对学校的发展脉络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传承与发展学校文化,我们通过找寻、查证大量档案史料,把有关学校规模、学制与专业设置、人员编制、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投资、学校校址(建校用地)、建校基础等方面的变迁情况作一梳理、编辑,以供参考。

1975年7月19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轻工业局[予革轻人字(75)29号]向河南省革委生产指挥部并省委请示在郑州轻工业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一所规模在1500人左右的郑州轻工业学院,计划设纺织(棉、毛、麻、绢)、机织(棉、丝、针织)、印染、化纤、纺织机械、造纸、硅酸盐(搪瓷、陶瓷、灯泡、玻璃)、烟草、食品(酿酒、制糖、罐头)、轻工机械(包括自行车、缝纫机、手表等民用机械)等10个专业,每个专业班每年招生50人,全年招生500名,学制3年,规模达到30个班,并抄报轻工业部。8月13日,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戴苏理批示:“应该走上海机床厂的道路,积极帮助主要轻工厂将七·二一工人大学办起来就好了”。

1975年10月24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轻工业局[予革轻人字(75)044号]请示轻工业部,在郑州轻工业学校、纺织工业学校和纺织机电学校的基础上,筹建一所规模在1500-2000人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学制三年,面向中南五省招生。自批准之日积极筹备,1976年夏季招生开学。在“五五”期间,设棉纺、机织、化纤、卷烟、轻工机械和电气自动化等专业,每年招生300人,规模达到900人。到“六五”期间,增设硅酸盐、制浆造纸、针织、食品、制革、塑料等专业,每年招生500-700人,规模达到1600至2000人。充分利用原郑州轻工学校和纺织机电学校现有的场地,图书、仪器设备,生活、教学设施,教师、行政人员的基础办校。

1975年10月24日,中共河南省革委会轻工业局核心小组[予革轻人字(75)045号]向河南省委请示关于筹建郑州轻工业学院的问题。文中提到:接轻工业部电话通知: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拟在河南郑州筹建一所轻工业学院,以原郑州轻工业学校、纺织工业学校和纺织机电学校为基础,轻工业部投资,以河南省为主,面向中南五省招生。学制三年,规模1500到2000人。计划设置棉纺、机织、化纤、印染、纺织机电、造纸、硅酸盐、烟草、食品、轻工机电、皮革塑料等专业。在“五五”期间,设棉纺、机织、硅酸盐、烟草、造纸、轻工机电等六个专业,规模达到800人。“六五”期间,增设化纤、印染、食品、纺织机电、皮革塑料等专业,规模达到1600-2000人。1975年着手筹建,1976年夏季招生开学。原轻工业学校的实习工厂(现为郑州电机电器厂)和纺织机电学校的实习工厂(现为郑州纺织配件厂)收归省管,作为学院的实习工厂,并继续承担轻工业部的电机配套和纺织配件生产任务。轻工业部要求轻工业局向河南省委汇报,以求得省委同意和支持。10月25日,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戴苏理在此文件上批示:“轻工业部建议我们办一所轻工业学院,投资由轻工业部负责。我认为办此学院有必要,条件也好。请维群、耀东、德明同志阅示”。10月25日,河南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张耀东批示:“得由中央批定。班子、基建、教师应由轻工部门定,同教育局商量同意办。”

1975年11月5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轻工业局[予革轻人字(75)048号文]就建校相关问题请示轻工业部。文中提到: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⑴收厂。原中专停办后,两校实习厂分别改为郑州电机电器厂和郑州纺织配件厂。几年来,产、供、销归轻工业部,财政归河南省,领导关系归郑州市。筹建轻工业学院,就必须把这两厂收归省管,作为学院实习工厂,并继续承担轻工业部下达的任务。⑵投资。初步预算,五年间达到900人规模需投资200万元,十年间达到2000人规模需投资600万元。⑶人员。在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积极性,合理使用现有人员外,请轻工业部帮助解决;①给学院派来强有力的主要领导干部;②逐步派来化纤、造纸、硅酸盐、食品、皮革、塑料等专业的专职教师,以帮助筹备新的专业;⑷领导关系。建议郑州轻工业学院由轻工业部主管,省轻工业局代管,或实行部、省局双重领导。

1975年11月20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计划委员会[予革计综字(75)621号]向国家计委请示关于筹建郑州轻工业学院的问题。文中提到:轻工业部提议,以原郑州轻工业学校和纺织机电学校为基础,由轻工业部投资,在河南省筹建一所规模在1500-2000人的郑州轻工业学院。郑州轻工业学院可以利用原郑州轻工业学校和郑州纺织机电学校的现有基础办校。目前尚有教学和办公大楼9100多平方米,2座实习工厂(现为郑州电机电器厂和郑州纺织配件厂),共有厂房、仓库和附属房舍22000多平方米。图书、仪器、桌凳等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还保留一部分。还有部分教师力量。这样可以节省投资,缩短筹备时间。

1976年6月12日,教育部[(76)教计字175号]向国务院请示关于增设普通高等学校的问题。建议增设郑州轻工业学院(面向中南地区)等五所高等学校,文中提到:目前轻工类专业培养能力不足,中南地区没有轻工类院校,与轻工业生产不相适应的情况较为突出,急需改进。轻工业部商得河南省同意,拟以郑州三所轻纺工业学校为基础改建为轻工业学院。实行以地方为主的地方与有关部委双重领导,具体分工由双方商定。6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张春桥在此文件上批示:“拟同意。请国锋、洪文、锡联、登奎同志批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国务院副总理陈锡联、纪登奎在此批示上圈阅。

1976年8月3日,河南省革委会轻工业局向河南省革委会工业组请示筹建郑州轻工业学院的问题。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院的规模、学制及专业设置;关于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关于收归郑州电机电器厂和郑州纺织配件厂问题;关于学院领导体制问题。

1977年4月5日,河南省革委轻工业局[予革轻党字(77)1号]向中共河南省委请示关于筹建郑州轻工业学院急需解决的问题。文中提到:急需建立轻工学院筹备领导小组。要求主管宣教工作的河南省委负责同志主持以河南省委宣传部为主召开教育局、计委、轻工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会议,商定筹备各项事宜,并尽快提出轻工学院领导班子名单,报请河南省委批准任命;请求河南省委组织部根据轻工学院1500-2000名学员的规模,批给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建立轻工学院户头;请求省革委工业组主持办理收厂事宜:原轻工业学校、纺织机电学校停办后两校实习工厂,分别改为郑州电机电器厂和郑州纺织配件厂,领导关系归郑州市。筹建轻工学院必须把这两个厂收归轻工学院领导作为实习工厂;原教学大楼,郑州市科技图书馆和计量所两单位占用的6800多平方米,应和郑州市委协商,尽快组织搬迁;轻工学院的领导管理体制,应和郑州大学等在郑几所高等院校同等。分配、通用设备可由地方有关部门解决,专用设备、仪器由轻工局汇总报轻工部计划。

1977年5月6日,河南省革委会轻工业局[予革轻人字(77)10号)向中共河南省委请示关于刻制和启用“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印章的问题,文中提到:郑州轻工业学院已经华主席圈阅,国务院批准。遵照省委领导同志指示,紧张的筹建工作已经开始。为便于工作开展,拟出“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和“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财务专用章”等两枚印模。希省委审查批准刻制并印发启用通知。

1977年5月10日,河南省革委会轻工业局[予革轻人字(77)15号]向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请示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人员编制的问题。文中提到:教职员与在校学生配备比例:原高教部规定为3.6:1,参照郑大实为1.5:1,工学院为2.5:1的情况。轻工学院拟为2.5:1,这样需配备教职员工800人。其中教师比例:原高教部规定为8:1,郑大和工学院实际为3:1,轻工学院拟为4:1,应配教师500名。根据2000名学生规模和上述比例,需配教师500名,行政人员300名(实习工厂人员除外)。

1977年6月11日,教育部[(77)教计字166号]向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轻工业部下文同意建立郑州轻工业学院。文中提到: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同意以郑州轻工机电学校为基础,并尽量利用原郑州纺织机电学校、纺织工业学校的师资、设备、图书资料等,建立郑州轻工业学院。该院面向中南地区,普通班学制三年,在校学生规模为2000人。实行河南省和轻工业部双重领导,以省为主。河南省负责学院的党政工作、教育革命、劳动指标、教育经费、通用设备和物资供应等;轻工业部负责学院的规划、专业设置和面向、招生分配计划、基本建设投资安排、专用设备供应等,并协助调配专业教师和干部。现有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按原定教学计划继续进行教学,毕业为止,不转为高等学校学生,待遇不变。中等专业教育经费要相应办理划转手续,列为高等教育经费。

河南省委收到此文件后,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戴苏理于6月14日批示:“耀东、学明、锡麟、登紫等同志:关于轻工业学院的筹建问题,我意应速建立起一个筹建班子,调一些懂工程技术的人,进行设计,以便早日施工,开始工作。望抓紧时机把问题解决一下。详情由冯余芳、刘林等同志详谈。”

1977年8月15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予组(1977)219号]向省革委轻工业局批复了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人员编制的请示报告,文中提到:根据中央批准的教育计划1982年建成规模2000人、设15个专业的郑州轻工业学院和教育部要求今年秋季招生的指示,经与省委宣传部共同研究,郑州轻工业学院今年暂定事业编制300名。根据学院发展情况,以后再陆续增加编制。

1977年8月23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予组(1977)226号]、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予宣(1977)第38号]通知成立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领导小组,由李先贤、康耀文、籍茂轩、孙志光四同志组成,李先贤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

1977年9月7日,郑州轻工业学院[郑轻院字(77)001号]向省委各部、委、教育部、轻工部发函正式启用印章。文中提到:遵照国务院关于筹建郑州轻工业学院的批示,省委已于8月23日批准成立了“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领导小组。办公地址暂设在省轻工业局。刻制的“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和“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财务专用章”印章两枚,自9月6日启用。

1977年9月16日,轻工业部向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发函通知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建校规模的问题。文中提到: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轻工业学院各专业的普通班学制拟适当延长。为了保证每年招生数字不少于600左右,在校学生规模拟调整为2400人,请在安排总体基建规划时,按此规模考虑。

1977年9月20日,河南省革委会教育局核心组向省委宣传部并省委请示关于呈请划拨郑州轻工业学院建校地址的问题。文中提到:经与郑州市有关部门商量,大家认为选择在原河南农学院实验农场建校为宜。该农场在郑州市文化路河南中医学院西北隅,有地千亩左右。1974年河南农学院下迁许昌后,将该农场以32万元的代价拨交给省农林局接管。建议省农林局这个农场,以原价收回交郑州轻工业学院建校。多余地皮由省教育局安排使用。如省委同意,则划拨交接事宜,由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与省农林局具体联系办理。

1977年10月11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予革文(1977)18号]向郑州市革命委员会、省革委轻工局和郑州轻工业学院下文通知将原郑州轻工机电学校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文中提到:根据国务院指示、教育部通知,以原郑州轻工机电学校为基础,建立郑州轻工业学院。为使该院尽快筹建招生,现确定将原来由郑州轻工机电学校改建的郑州电机电器厂,以及在原校址建立的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具体交接手续由郑州市有关部门、省革委轻工局、郑州轻工业学院协商办理。

1977年10月22日,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郑轻院字(77)006号]向省委宣传部请示关于具体划定学院校址的问题。文中提到:原河南农学院农场(现属省农林局领导),现有可用土地约800亩左右(包括农场场部、畜牧站、不包括苹果园和农民借地),省委确定从中划出400亩作为我院建校使用。根据这一指示,我们提出两个方案与农林局协商,即:第一方案由农场南端向北划400亩(包括农场场部);第二方案由农场北端向南划400亩(包括农场畜牧站)。农林局不同意这两个方案,他们提出,准备在农场南部建立农展馆,在农场北部建立养鸡场,剩余土地种植养鸡用青饲料。要我院利用农场苹果园(220余亩),收回小铺村农民借地(120余亩),作为建校使用,缺的50余亩,由农场土地补齐。我们认为,按照我们所提方案,不仅学院用地可以解决,将来省委批准农林局建筑时,也有土地可用。按照农林局的方案,我院建校不仅要毁掉苹果园200余亩,还得收回农民借地,这实际上难以做到。小铺村是在十余年前借得农场土地,现在全村600多口人的口粮主要依靠这120多亩借地解决,群众不愿交回。我们建校时间紧迫,来年就要招生,也没有时间和条件与农民商讨收回借地问题。根据上述情况,建议请省委领导招集有关方面开一次会,把学院建校用地具体定下来。

1977年10月30日,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向轻工业部报送郑州轻工业学院设计任务书。主要内容涉及建院规模设棉纺、机织等12个专业,附设纺织、卷烟等7个小型工厂,学制计划四年,建筑总面积定为116000平方米(其中:教室、实验室25300平方米,工厂12000方米,图书馆5000平方米,学生、教工宿舍53500平方米,行政及附属用房10000平方米。原郑州轻工机电学校,拟作为机电类专业的校办工厂和学生的实习基地。该校现有建筑面积未包括在116000平方米之内。建院位置及条件(经河南省委批准,选定郑州市区北部,文化路以西,农业路以北,原河南农学院农场旧址,土地面积400亩。)总投资2500万元(建筑工程投资1210万元、设备购置费1190万元,其它(器具、家俱等110万元)。

1977年11月21日,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郑轻院字( 77)013号]向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报告学院建校用地的问题。文中提到: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址问题,9月30日省委常委会议决定,在省农林局农场(原省农学院农场)建校。11月19日省委宣传部又召集省农林局、教育局、轻工业局和轻工业学院等有关部门具体作了研究,确定将农场场部北边水沟以北的土地(包括畜牧站)和农场苹果园作为建校用地(共500余亩),上述意见,经省委批准后,即可转报郑州市城建部门办理基建手续。 11月24日,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戴苏理批示:“省委同意,即刻办理。”

1977年11月25日,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郑轻院字(77)011号]向郑州市建委报告关于在原河南农学院动工兴建郑州轻工业学院的问题,协调办理有关基建手续。文中提到:为了落实上级指示,尽快投入施工,学校已委托省建委设计院和省第五建设公司负责设计和施工,并计划最近开始勘测,兴建围墙及排水管道和道路等工程为1978年大规模建设作好准备。

1977年12月16日,学院 [郑轻院字(77)19号]向省革委科教办公室请示关于由郑州纺织机械配件厂(原郑州纺织机电学校)调入学院教学工作人员的问题。文中提到:“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通知:同意以郑州轻工机电学校为基础,并尽量利用原郑州纺织机电学校,纺织工业学校的师资、设备、图书资料等,建立郑州轻工业学院”。根据上述指示精神经和河南省轻工业局、郑州市纺织局、郑州纺织机械配件厂共同协商,并请示郑州市委领导同意,将纺织配件厂27名教学工作人员调入郑州轻工业学院。

1977年12月24日,河南省革委农林局和学院签署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校址问题协议书。协议中提到:河南省委于11月24日批示,将省农林局农场北段(农场中部水渠以北)的500余亩土地(包括畜牧站、苹果园;不包括小铺借地),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建校使用。新鸡场建成后,畜牧站移交给郑州轻工业学院。双方协定:在上述地段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电讯线路、树木、果树等,随同土地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施工期间,因基建砍伐的成材树交回农场使用,果树从果园移交时间起由轻工业学院管理、收益,砍伐后树木交归农场。郑州轻工业学院拨交省农林局40万元作为补偿费,按现有建筑面积和建筑结构拨给省农林局三大建材,并催运到郑(农场派人参加),材料及运输费用等由补偿费内扣除。这笔补偿费,请省计委准予1978年建筑使用。协议附划拨土地范围示意图。

1978年1月13日,河南省革委会轻工业局[予革轻人字(78)002号]向省革委科教办请示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建院问题的意见。文中提到:轻工业部[(77)轻计字第172号]函称:“由于轻工业部已分为纺织和轻工两个部,对郑州轻工业学院的专业设置是否分开,将来单独成立纺织工学院,还是不分,包括纺织专业,经我们轻、纺两部有关领导研究,先征求你省意见后再定。”遵照上述要求,局党的核心小组反复研究认为:河南系纺织工业比较集中的省份,筹建一所纺织工学院,不仅急需而且条件也好,建议纺织专业设置,从郑州轻工业学院分开,在原郑州纺织机电学校(现改为郑州纺织配件厂)的基础上,单独筹建郑州纺织工学院为宜。

1978年1月13日,学院筹建处[郑轻院基字(78)004号]向河南省计划委员会和省轻工业局请示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设计任务书的问题。

1978年1月23日,河南省革委会轻工业局 [予革轻基字(78)02号]向省计委函告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设计任务书的意见。

1978年2月16日,根据河南省革委会[予革文(1977)18号]通知,在郑州轻工业学院召开了郑州电机电器厂和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的移交会议。

1978年2月23日,河南省革委员会轻工业局、郑州市革命委员会轻工业局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分别以[予革轻人字(78)06号]、[业轻字(78)21号]和[郑轻院办字(78)34号]文向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和轻工业部提交关于郑州电机电器厂、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办理交接手续的报告。

1978年3月25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豫组(78)193号]任命李先贤同志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党的核心小组组长,孟铁平同志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党的核心小组付组长。并免去康耀文同志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教育局党的核心小组成员、高教处处长、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领导小组成员职务。

1978年4月4日,河南省革委科教办公室[科教(1978)政40号]文批准孙志光、庞泽生两同志为学院党的核心小组成员。

1978年4月21日,学院向省科教办公室申请颁发党的核心小组印章。

1978年4月30日,学院[郑轻院办字(78)039号]向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戴苏里同志汇报关于学院专业设置前后变化的情况。文中提到:关于学院的专业设置问题,最近轻工业部已经确定,前后变化的情况如下:1977年6月11日,教育部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正式通知建立郑州轻工业学院。通知中规定,学院的规划、专业设置和面向等由轻工业部负责。同年8月,轻工业部召开的教育工作座谈会确定学院设置12个专业:轻工方面设有电机制造、电气自动化、烟机制造、卷烟、工艺美术、塑料成型加工、日用化工、皮革八个专业;纺织方面有棉纺、机织、染整、纺织机械制造四个专业。学校规模,暂定为每年招生不少于600人,学制四年,在校学生为2400人。省委于1977年9月批准建立了学院领导机构。省委常委亲自开会决定学院的校址和用地,并于11月24日通知学院和有关方面,办理交接手续。1977年12月,轻、纺两部分别筹建过程中,学院划属轻工业部。轻工业部来函,提出是否把轻工和纺织两部分专业分建两个学院。省革委函复暂不分建的建议。学院即根据轻、纺专业不分的指示编制了设计任务书,并经省计委核准后上报国家计委。

在审批设计任务书的过程中,两部对学院的专业设置都提出异议。纺织部来函建议恢复郑州纺织机电学校,并通知轻工业部对学院所设的纺织四个专业,无力量顾及师资调配,学生分配和投资等。轻工业部来电转告此意,提请省革委考虑是否保留学院的纺织四专业。学院接到轻工业部通知后,立即直接同纺织部教育司联系。答复的意见与轻工业部转告的内容相同。随后将此报告省革委科教办。省革委于1978年3月1日函告轻工业部和国家计委,提出“是否把郑州轻工业学院原定设立的四个纺织专业撤销,改设为轻工专业为好?请轻工业部和国家计委审定”的建议。轻工业部于3月下旬决定撤销纺织四个专业,改设轻工业机械制造,皮革机械,硅酸盐工艺,食品工艺四个专业,仍保持十二个专业的规模。至此,学院的专业设置才算最后解决。据了解,国家计委已将学院设计任务书转交教育部、纺织部、轻工业部分别核实完毕,委托轻工业部批复。除专业设置问题外,总投资可能削减300万元,变为1500万元。批文即将下达。

1978年5月13日,轻工业部[轻计字第(154)号]向河南省计委批复了郑州轻工业学院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批复如下:⑴建院规模:根据省革委会[予革文(78)34号]函的意见,同意轻工、纺织分别建校。全院设轻工电气自动化、电机制造、轻工机械、卷烟工业、制革、塑料成型加工、日用化工、工艺美术、硅酸盐、食品工业、皮革机械、机械制造工艺及装备等12个轻工业专业,学制四年,在校学生总数2400人。按照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必要的试验室和校办工厂。全院建筑面积控制在84000平方米以内。⑵院址:同意河南省委意见,在郑州市区北部已定地点建院。⑶总投资:控制在1500万元以内。⑷建设进度:1978年开始准备,具体进度在年度计划中商定,争取在1981年建成。⑸体制:学院由轻工业部和河南省双重领导,以部为主。

1978年7月22日,学院[郑轻院办字(78)56号]向河南省革命委员会轻工业局汇报关于郑州电机电器厂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交接手续办理完毕的情况。文中提到:遵照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予革(77)18号]文件通知,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停办)和郑州电机电器厂的隶属关系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由学院直接领导。根据省革委轻工业局、郑州市革委轻工业局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郑州电机电器厂、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划归郑州轻工业学院的会议纪要》的规定,办理了具体交接手续。党、团组织和人事关系已同省、市有关部门完成了交接划转工作;财务、财产已经编列移交清册,检查完毕,专此报告。

1978年6月20日,郑州市革员会规划管理组[(78)郑革基建(规)字第7号]向郑州轻工业学院复函关于学院申请各项建设有关用地与建筑等问题。文中提到:经请示领导,同意你院在省农林局农场(原省农学院农场)建院。请进行征地、勘测、设计等准备工作,抓紧做出初步设计,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占地面积办理征地手续。有关供水、排水、供电、电讯、环境保护措施、自备水源等,与有关单位联系,设计时统一考虑。

1978年4月22日,根据省委指示,学院启用“郑州轻工业学院”新印章,原“郑州轻工业学院筹建处”印章同时作废。

1978年8月31日,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轻工业部颁发给学院铜质新印章一枚。自1978年9月1日起,学院启用新印章,旧印章同时作废。

1978年9月20日,河南省计委、省财政局、省教育局以[予革计综(78)505号]、[予革财字(78)305号]、[予教字(78)165号]向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上报关于划转部委所属高等院校交接工作。文中提到: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国家物资总局、教育部[(78)教计字]“关于部委所属高等学校交接工作的通知”精神,河南省将上划学校有关交接工作的报表业已填妥,随文上报,并申请将1978年地方垫支的经费拨给学校归垫。

1978年10月6日,学院[郑轻院(78)66号]向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赵文甫同志并河南省委汇报关于学院建校遇到阻力的情况。文中提到:根据国家建设计划,学院施工准备已经就绪。在此建设的紧迫时刻,却遭到建校院址原主的阻力。省农林局拖延迁出,近日又由农场个别人出面干扰建设工作……。为此,紧急报告省委,恳请敦促认真执行省委决定,国家批准征用的建校用地不要改变,双方签订的协议应该遵守,以保证建设顺利进行。

1978年10月25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科学教育办公室[科教(78)18号]发布《关于召开郑州轻工业学院扩大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的通知》,因为当时学院扩大初步设计已经编制完竣,邀请有关单位派代表参加10月27日的扩初设计审查会议。

1978年11月1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科学教育办公室[科教(78)19号]请示轻工业部对《郑州市轻工业学院扩初设计》的审查意见。文中提到:《郑州轻工业学院扩初设计》,根据轻工业部[轻计字(78)54号]文件批复的内容,河南省建委设计院已经编制完竣。按照这个设计,土建面积为84000平方米,投资为1300万元(包括教学设备等其它项目总投资共为1597万元)。最近,受轻工业部委托,对这个设计进行了审查,基本同意。请示主要内容包括:⑴学院由于建筑面积受限,只得将已设计部分项目如装潢及造型美术楼、机械实习工厂、风雨球场、煤气站等建筑暂行缓建,留出位置,以待续建。至于教学设备的不足部分,亦请今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采用新的技术装备,逐年投资解决。⑵关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按郑州人防办要求,全院约需5000平方米,暂按80%安排,共4000平方米(其中附建式地下室工程2000平方米)。由于学院所处位置地下水位在-1.7米左右,应全部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投资250元左右。共需投资100万元。其所需钢材440吨,木材700立方米,水泥1400吨。⑶关于科研设施:根据国家需要,将有相当部分教师,从事科研工作,学院应有科研设施。同时,学院还应考虑培养研究生的问题。但由于设计任务书没有明确批复,扩初设计没作具体安排,需留必要的发展地段,待以后陆续安排。⑷关于学院大门朝向:为了方便职工生活,节省道路管线投资,与会同志建议学院出入大门向南,北门设便门。总平面布置等可按大门南开考虑。由于南面城市规划道路穿过村庄,近期打通可能有困难。因此,近期可走北便门。⑸关于子弟学校:省、市教育部门提出学院教职工子弟入中、小学校问题,应由学院自行解决。大体有学生600名。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约需投资50万元。⑹关于居住面积指标:学院扩初设计是按过去居住面积定额控制的。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增加使用面积等方面,均有明确指示。国家建委也要求努力提高居住水平,争取到1985年城市平均居住面积达到每人5平方米。河南正在开会贯彻。初步草拟河南一般职工住宅每户平均45-50平方米,应有补助面积的不在此限。因此,相应的学院各级领导、助教、讲师、教授等的住房面积也将适当提高,若仍按扩初设计所提面积20120平方米不变,改用新的居住面积标准,住宅严重不足,有待今后另行解决。⑺关于所需三大主材:郑州轻工业学院扩初设计报告中提出的三大主材用量系设计部门参照过去的参考数据估算的,与实际用量差距太大。为了确保学院按部批复三年建成的要求,与会同志大体核算郑州轻工业学院土建部分84240平方米,土建投资1300万元。建筑用的三大主材用量是:钢材1800吨,生铁800吨,木材7800立方米,水泥15000吨。上述意见,请轻工业部审核时予以适当考虑,有些问题可在今后逐步解决。

1978年11月25日,学院[郑轻院办字(78)73号]请示轻工业部关于1979年招生申请开办经费的问题。文中提到: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学院将在1981年基本建成。电机电器厂前身仅是个中专学校,而且改厂多年,现有的物质条件距离大学教学的要求很远。校舍方面,失修严重,全部占用,虽经多次努力调整,仅够学生的教室和集体宿舍使用。实验室尚待落实,教师宿舍严重短缺,只能住旅馆或从缓报到。原属中专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已损毁丢失殆尽,尤其是图书、家具、体育器材和用品散失更为严重,所剩无几,且无使用价值。根据上述情况,为学院早招生,快建成,急需开办经费。教师配备、图书购置、家具置办等项事宜,都不能等待,需要立即筹措。本着俭朴和节约精神,按照新生入学的起码条件,现申请81万元的开办经费,计有:图书费24万元,家具费8万元,房租费15万元,教师进修费12万元,食堂炊具费8万元,交通工具4万元,其它费用10万元。

1978年11月29日,轻工业部[轻基字第95号]文批复,基本同意河南省科学教育办公室关于郑州轻工业学院的扩初设计。文中提到:⑴建筑面积控制在83750平方米,包括附建式人防地下室不超过1500平方米,子弟学校1500平方米在内,投资总概算包括教学设备等控制在1694万元内。风雨球场、煤气站暂行缓建。⑵装潢及造型美术楼、机械实习工厂暂行缓建,可结合科研设施问题一并考虑,在总平面布置上预留位置,待学院今后发展和培养研究生的规划逐步解决。⑶子弟学校最好与学院分开,为今后社会福利事业由市统一管理考虑可能性。

1978年11月30日,郑州轻工业学院[郑轻院字(78)72号]向轻工业部汇报关于1979年学院基本建设、劳动工资和经费开支计划的基本情况。

1978年12月20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和第一轻工业局复函轻工业部,同意轻工业部[(78)轻基字第83号]函,将1970年轻工业部下放河南省的安阳机械厂、许昌轻工机械厂、郑州电机电器厂隶属关系改为双重领导,以部为主。

1979年2月6日,学院[郑轻院教字(79)01号]向轻工业部教育司请示关于变更学院1979年招生计划的情况。文中提到:关于学院1979年招生计划问题,在1978年8月部教育工作座谈会原定60名,轻工机械和轻工电气自动化两专业各招生30名。后在1979年1月部召开的上海会议上新定为120名,专业不变,招生名额各增一倍。至于学生来源,按照学院现有生活条件,建议多招本地学生,河南省与中南其他四省(区)名额分配,按专业各占一半。

1979年3月14日,学院[郑轻院院字(79)1004号]向省科教办汇报关于学院建校用地解决过程的情况。文中提到:3月12日会议上,农学院、农办提出再挤学院建校土地问题,学院不能同意,现将校址确定经过及意见报告如下:1977年9月30日,省委常委会决定由原农学院农场,即现在农林局农场划出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土地,最好这次一下全部划归轻工学院和教育局。11月19日,宣传部宋玉玺同志主持召集农林局、教育局、轻工业局和轻工业学院等有关部门,做了具体研究,确定将农场场部北边水沟以北的土地(包括畜牧站)和农场苹果园作为学院建校用地,共500余亩。11月24日,戴苏理同志批示:“省委同意,请即办理。”12月24日,省农林局与学院按照省委批示,达成校址问题协议书,确定了划归的土地位置,并确定学院拨交省农林局40万元补偿费(作为畜牧站搬迁费)和部分三大建筑材料。据此,学院编制了设计任务书,由省计委上报国家计委和轻工业部。轻工业部受国家计委的委托于1978年5月13日批复了设计任务书,院址问题同意河南省委意见,在已定地点建校。郑州市建委同意学院在省农林局农场建校。1979年国家投资300万元。学院正在基建工地紧张施工。现在,农办提出要学院在基建工地挤出200亩土地给农学院做养鸡场,学院不同意农办的这种意见。

1979年3月21日,学院[郑轻院后(79)010号]向省革委科教办请示订制学院徽章,并附徽章规格式样。

1979年4月11日,学院[郑轻院院字(79)012号]向省科教办公室和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省革委会副主任戴苏理同志汇报关于省农业局不执行省委对良种场人员安置指示的情况。

1979年6月28日,学院[郑轻院教字(79)03号]向轻工业部教育司报送专业目录表十一张。文中报送专业包括轻工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轻工机械、轻工业自动化、家用电器、烟草工艺、食品工程、轻工硅酸盐工程、轻工有机合成、皮革工程、塑料成型加工、轻工业产品造型美术设计。其中家用电器专业,系学院建议增设专业,已于1979年6月9日以[郑轻院教字(79)02号]专文报轻工业部教育司。

1979年6月18日,学院[郑轻院院字(79)020号]向河南省委书记张树德请示关于省农业局拖延移交原农场北段基建用地的问题。

1979年9月14日,学院[郑轻院招字(79)3号]向轻工业部教育司汇报1979年招生工作情况。文中提到:遵照教育部[(79)教学字024号]文件《关于印发1979年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所属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原计划学院今年在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收轻工机制及轻工自动化两个专业新生120人。根据教育部按原计划多招3%的规定,在河南多录取了2名,今年实际招收新生122人。学院今年是首届招生,院党委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选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教师,认真学习讨论了今年高招工作的有关文件,参加录取新生的工作。录取新生工作在有关省(区)高招委员会的领导下,已于8月底至9月3日前先后结束。

1979年9月15日,学院[郑轻院总字(79)008号]向轻工业部申请增拨62名招生经费。文中提到:1978年12月份根据轻工业部要求,1979年学院招生计划60名。为了早日培养人材,多出人材,为社会主义建设“四化”服务的需要,今年学院决定增加招生60名,因此1979年招生计划为120名。根据教育部[(79)教学字024号]的通知,1979年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共录取新生122名,比去年四季度下达1979年招生计划增加了62名,其招生经费需52700元。请轻工业部研究拨款。

1979年11月12日,学院向省科教办并转张树德书记汇报关于学院与农学院基建用地纠纷的问题。

1979年12月19日,学院[郑轻院教字(79)10号]向教育部学生司上报学院专业介绍。文中提到:根据[(79)教学司字018号]文件要求,报上学院10个专业(其中只有轻工自动化和轻工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两个专业于1979年秋季开始招生,其余8个专业均未招生)的专业介绍。

1980年3月19日至25日,孟铁平同志,赵建英同志、董桢同志受学院党委委托,到轻工业部汇报学院党委不同意部机械局要收电机电器厂的问题。

1980年4月18日,学院[郑轻院人字(80)027号]向省编委请示关于子弟小学人员编制的问题。文中提到:国家批准的学院扩充设计中,列有十二个班的子弟小学一所。目前,学院已有教职工500余人。随着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不断进展,教职员工还要相应增加。仅就现有人员,粗略统计,他们的子女上小学的近500名。这些学生的转学问题,学院曾多次同附近几所学校联系,均因条件限制,无力接收。且学院远在北郊,交通不便。为解决教职员工的这一后顾之忧,使他们得以安心工作,学院子弟小学,即须筹办。学校规模,根据目前和今后发展需要,按原定12个班。全员编制49人,其中教学人员38人,行政人员11人。师资来源,可从学院教职工有夫妇一方在小学任教的当中抽调。

1980年4月18日,学院以[郑轻院人字(80)028号]向省编委请示关于托儿所、幼儿园人员编制问题。文中提到:学院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因解决招生、教学用房问题,今年5月份大部分同志都要搬到北郊新址。这些同志的子女需要入托入幼的人数已达150多余人。由于学院距市区较远,交通不便,其子女入托入幼的问题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教学与科研任务的完成。据此,学院设计中所列托儿所、幼儿园一所,(五个班:2个大班,2个中班,1个小班),即须筹办,需保教人员编制20人。

1980年5月3日,学院[郑轻院生字(80)032号]向轻工业部汇报关于建立小型实验烟厂的问题。文中提到:学院设有烟草专业。为了适应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拟办小型实验烟厂一座。现有卷烟、包装、切丝、条包机械各一台及相应的附属设备;厂房利用建校占地接收过来的农场工房;人员从随农场划转调来的农工六十名中解决,吸收少数烟厂退休工人作技术骨干;资金全部自筹。

1980年5月28日,学院[郑轻院基字(80)037号]向轻工业部汇报关于调正基建计划的情况。文中提到:学院1980年基建投资300万元,截止当前,计划项目的设计图纸基本齐全,施工力量已有妥善安排,教学楼、化学实验楼等主要工程项目,正在紧张施工,最近,根据省建筑企业领导部门意见,若再适当组织施工力量,完全有条件超额完成今年计划。为了进一步加快建校任务,争取尽可能地缩短基建周期,经研究,拟在1980年原投资300万元的基础上再多完成126万元基建投资额,重点用于教学楼、化学实验楼等土建工程,至于计划调正后的三大建材用量,除适当动用部分库存外,尚需再拨钢材100吨,用于调剂规格品种;木材除现已调进650立方米外,需要再拔800立方米;水泥仍按原定计划3600吨调拨,并请从中调剂40吨白水泥,以确保工程进度。

1980年7月8日,学院以[郑轻院生字(80)052号]向轻工业部食品局、教育司并曾主任汇报关于建立卷烟实验车间的情况。文中提到:学院设有烟草专业。为了适应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拟办小型卷烟实验车间一座。现有卷烟、包装、切丝、条包机械各一台及相应的辅属设备;利用现有厂房和人员;所需生产资金自筹解决。

1980年7月10日,学院以[郑轻院教字(80)053号]向轻工业部教育司请示关于建议在学院设置家用电器专业的问题。文中提到:根据我国四个现代化的要求和学院的具体条件,建议在学院轻工自动化系内,增设家用电器专业。

1980年7月15日,轻工业部以[轻教字(80)第11号]批复同意学院建立卷烟实验车间。批复如下:⑴鉴于学院设有烟草专业,为教学科研创造条件,同意学院建立卷烟实验车间,可利用烟厂支援的设备,勤俭办事业。 ⑵建立实验车间不另增加学院编制,从学院现有在册人员和今年分配劳动指标(畜牧场转入部分人员)中调剂解决。⑶为避免浪费,对实验成品要与当地商业、财政部门研究决定处理。⑷有关实验用的原材料以及其他问题,部管物资由部直供,其它物资请河南省一轻厅,烟草公司和其它有关部门协助解决。⑸学院要加强对实验车间的领导,加强经济管理,把实验车间办好。

1980年9月16日,学院[郑轻院基字(80)080号]向轻工业部申请增批1980年基建投资。文中提到:截至8月底,学院基建投资己完成196.6万元,占年计划300万元的65.5%,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完成152.1万元,占建安工程年计划222万元的68.5%。目前各项工程,正继续紧张施工,预计到1980年底宿舍,仓库等竣工面积可达25000平方米。从现有设计,施工等条件看,完全有可能超额完成全年计划。

1980年10月16日,学院[郑轻院字(80)092号]向轻工业部教育司和河南省高招委员会汇报1980年招生工作。文中提到:遵照轻工业部指示,学院今年在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五省(区),招收轻工机械、轻工自动化、食品工程三个专业新生150人,根据上级按原招生计划多招1-3%的指示精神,在河南多招了2人,在广东录取的10名学生中,有1名接通知后,家长来信说,不愿让她离开本省,不再来校学习,同意取消学籍。因此,今年实际招收新生151人。

1980年10月,对于学院与农学院的用地纠纷问题,省委文教部主任李锦堂、省教育厅厅长王锡章、省农林局副局长张士修、轻院书记李先贤、农学院书记宋寅共同研究确定“以取直的水沟中心为界,沟西属轻院,沟东属农学院”,并向农场职工宣布了这个决定。至此,学校建校用地基本确定。

1980年11月13日,学院以[郑轻院办字(80)102号]向河南省教育厅报送学院沿革和现状。文中提到:郑州轻工业学院于1977年8月23日正式筹建,目前,正在进行基本建设。轻工业部原于1956年在郑州创办一所电气学校,以后几经变革,至1969年停办,改为郑州电机电器厂。1975年河南省轻工业局在原有教学楼开办了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学院筹建后,河南省革委确定将郑州电机电器厂及河南省轻工业机电学校划归学院。基于建设“四化”急需技术人材的迫切要求,1979年利用原有教学楼等,因陋就简,首届招生,边基建,边开学。建校伊始,特点尚难形成。轻工业部要求学院将来突出卷烟和家用电器,这两个专业目前均尚未设置。学院现有机电和化工两个系。机电系有轻工机械制造及工艺和轻工自动化两个专业,化工系有食品工程一个专业,学习年限均为4年。设计规模是在校学生2400人。现有在校学生273人,其中轻工机械制造及工艺专业122人,轻工自动化专业120人,食品工程31人。教职工共计490人,其中教师221人,内有教授1人,讲师90人(包括工程师),教员94人,助教36人。图书馆藏书121351册,其中外文图书5616册。另有杂志1049种,其中外文杂志369种。全院占地面积共计535亩。按照设计,校舍建筑面积87350平方米,其中教室10400平方米,实验室22900平方米,图书馆4379平方米,学生宿舍12000平方米,教职工宿舍24090平方米。学院设有科研处,有专业科研人员9名。院属有铸造、机修、电机、家用电器四个校办工厂(原为一个电机电器厂,为适应教学和科研需要一分为四)和一个卷烟实验车间。子弟学校在筹备中。校址位于郑州市文化路北段西侧。隶属关系是轻工业部和河南省双层领导,以部为主。校庆日是1979年9月21日。现任党委书记、院长是李先贤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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