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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轻工业学院各级领导档案工作职责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2013-09-02  浏览次数: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职责

    1.组织全院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细则》、《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重视对学院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学院档案部门要求做好档案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馆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步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学院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主管档案馆工作的部门领导职责

    1.根据上级档案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的实际,规划学院档案工作。

    2.主特召开全院档案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置档案工作。

    3.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统一思想,指导档案工作的开展。

    4.采取措施,调动专兼职档案人员的积极性,并注意解决与他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5.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江报,切实解决妨碍档案工作开展的各种问题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校属二级学院、各系(部)、处、室、等部门领导职责

    1.参加学院召开的档案工作会议,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制定相应的措施,组织实施,每年定期检查一次档案工作。

    3.加强与学院档案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本部门档案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审核向档案馆移交的案卷,保证归档案卷的质量。

    4.做好文秘工作人员和兼职档案人员的工作,在提出具体要求的同时,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和业务学习,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四、教学管理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制订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把教学档案纳入教学管理之中,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2.加强与学院档案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指导和监督检查教学档案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3.对本部门管理干部和兼职教学档案员提出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4.参与教学档案的鉴定工作。

五、科研管理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将科研档案工作纳入科研管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订和健全有关的管理制度,把科研档案工作全面纳入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3.督促课题负责人,兼职档案员及时按规定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归档。

    4.支持档案部门的工作,协助做好科研档案的收集工作。

    5.组织参加对科研档案组卷质量及保管情况的检查。

    6.指导科研档案的鉴定和密级的确定等工作

六、基建、设备管理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将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工作纳入基建管理和设备管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定和健全有关的管理制度,把基建档案和设备档案工作全面纳入基建管理和设备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3.定期检查基建、设备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4.在基建竣工验收和设备(10万元以上高、精、尖、新)开箱验收时及时通知档案室人员参加,协助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

    5.参与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的鉴定等工作

七、外事管理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将外事档案工作纳入外事管理之中,制定和健全外事档案工作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2.指导、督促与外事活动有业务联系的部门,按外事业务活动的程序、形式,积累、收集外事文件材料。

    3.督促外事兼职档案员立卷归档。

    4.参与外事档案鉴定工作

八、出版、编辑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把建立和做好出版档案工作列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提出档案工作要求,定期检查。做好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并与出版工作同步进行。

    2.审查出版档案材料收集是否完整、系统、准确,组卷是否符合要求,保管期限是否定得恰当,并签注意见。

    3.参与出版档案的鉴定等工作。

九、财会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职责

    1.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计划中,制订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把财会档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财会管理工作之中,监督承办人员执行档案工作的法规法令,学校各项档案工作制度。

    2.为本部门的兼职档案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3.对经办人员提出要求,定期检查,做到各类会计核算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与财会工作进展同步。

    4.参与会计档案的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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