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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se{ document.getElementById(PLTS[cur1].portletId).innerHTML=response; } } catch(e){} var regx=new RegExp(' 1.档案库房是集中统一保管学校档案的重地,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2.库房内应配置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霉、防强光等设施。 3.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库房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下班前切断库房电源,关好门窗。 4.加强库房管理,按时测计,达到温湿度适宜(标准温度14-24℃,标准相对湿度45-60%),定期打扫库房,保持清洁整齐,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任何物品。 5.严格履行(查)借阅制度,借出的档案归还后,应及时放入档案柜,不得随意堆放。 6.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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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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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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